沈阳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沈阳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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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沈阳站直签是铁路正式工吗?
  2. 事业编改革中,社保局怎么改?

沈阳站直签是铁路正式工吗?

直签合同就是你所在局的直属站段等单位直接与你签订合同。属于正式工,就是外界所说的“有编”的!

铁路直签是正式工,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事业编改革中,社保局怎么改?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按规定已经全部被清理,今后不再允许出现“事业局”。事业性质的社保局(部分参公)亦在清理范畴,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将社保局改为社保中心,其职能按照要求进行了清理划分。

一、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社保监督管理职能,从社保局剥离,交由人社局社保相关科室来执行,比如社保基金监督科,社保局不再承担相应行政职能。相关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安置,保留参公身份,履行相应职责,不置换为公务员。

二、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经费征收职责,划归税务局,按照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征缴社保费用,纳入征信系统管理。由于社保局归属地方管理,而税务局为垂直管理单位,人事财***力在省级以上税务局部门,人事的转隶手续相对繁杂,社保征收职能划转后,原来的从业人员除少数人随事走外,其余基本上没有随职能划转转隶,而是继续留在社保局。

三、原来由社保局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生育保险职能,整合到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委的新农合职责整合,由医疗保障局统筹管理,人员随职能划转整合。

四、社保局剩余的社保服务、政策宣传等相关职能,全部进行整合梳理,随单位改为公益类(社保中心),人员身份原属参公性质的,继续保留,享受相应的工资和晋升待遇,直接调离或编制核销,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原来是公益类事业编制的,维持现状。

改革后的社保中心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更加突出公益服务职责,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其现有人员无论是分流转隶还是继续留守,都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逐步过渡消化,不会出现硬性改编、改身份的情况,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这也是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

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此次社保局改革,会一分为四,医保职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立医疗保障局, 为行政机关,承担城乡居民、农民医疗保障管理工作。部委、省、市、县基本保持一一对应,都是如此设立。部分市县受党政机构限额影响,可能会设置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挂牌机构,和卫健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社保局的社保费用征收职能,划归税务局承担。由于社保局是地方***管理机构,税务部门是垂直管理机关,属于两个不同的管辖渠道。因此,社保费用征收由税务部门承担,原来承担征收职能的社保局工作人员,不能随职能划转到税务部门工作,原保留在社保局。

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因此,在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中,社保局保留的社保费用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将交由人社局机关承担,承担这些行政职能的参公人员,可以连人带编制,划转到人社局机关。在改革过渡期内,参公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可以保留在行政机关,承担原来的职能,但最终要在2019年6月份前,理顺职能和编制使用问题,不再允许出现混编现象。

医保、社保费用征收和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后,社保局继续保留,承担剩余的公益服务职能。由于不允许设置“事业局”,社保局将更名为社保服务中心。行政职能划转后,事业单位没有了参公依据,新成立的社保服务中心,将不再参公。原来的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和待遇,新进人员一律按普通事业人员对待。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已经不会存在社保局了。只有行政机关的名字,才会冠以某某局的名义。

社保局正常叫法,应当是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在机关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职能的改革中,社保中心的行政职能就会被去除掉,转移至人社部门。这样“管理”两个字也该去掉了。未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可能就是社保中心的名字了。

社会保险的划分中,涉及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

第一大变动,社保征缴问题。

社会保险征缴职能将转移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管理企业账目,能够有效防止企业不合规缴纳社保费,解决了社保成立以来收缴难的问题。

税务部门是由原先国税和地税合并后的国家税务局,属于国家直属机构。通过合并业务、精简人手、增设职能的方式,实现顺利过渡。

社保缴费,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把原先扣缴到社保专户上的钱,直接扣转到国库内。只不过是账户变了一下而已,对于所有企业没有多少影响,也不需要去办业务。因此,社保部门原先的收缴人员还会停留在社保中心,也不会转到国税序列。

第二大变动,医疗保障局建立。

医疗和生育保险未来将合并,根据2008年的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各地将要成立相应的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频频做出大动作,对我国的医保事业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先是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接着又推动4+7用药集中***购,药品价格被大幅压低,很多药品降价50%以上,个别药品甚至下降九成。

青岛,17种抗癌药自2018年11月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某患者所需的伊布替尼(主要治疗淋巴癌晚期患者)原先每盒售价4.86万元,患者需要全部自费。 现在经过国家谈判价格降为1.701万元,降价3.159万元。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后(属于乙类药品,部分报销,部分自付),报销70%,患者应支付5103元。由于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患者实际支付为1573元。仅为之前费用的3%左右。

失业待遇,本身职能就不在社保中心,多数地方都是在就业服务中心。未来就业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合并,也是一个大趋势。

而且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去向也不太明确,是否相关行政职能会归并到行政执法综合局或者***,还没有没有更明确的信息。人社部门变动可是非常大的。

刚才所说的,两项变动直接会砍掉社保职能的1/3以上,未来社保中心将仅会停留在退休人员的待遇审核、发放,工伤待遇的审核、发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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