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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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

1、以下是我所了解的提取公积金需要带的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离/退休证或经审批通过退休审批表;法定退休年龄***明/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证明(无法提供退休证人员需提供)。

3、法律主观:提取公积金 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 ***原件 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 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原件复印件等。

4、青岛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

5、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无需提供本人户籍凭证原件。上述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共享政务大数据信息予以验证。

6、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本息公积金提取。职工租赁本市住房自住公积金提取。职工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2、提取青岛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购买自住房、正常退休、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这些条件只需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求,提出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满足提取条件的材料。

3、为了提取公积金,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职工必须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次,职工必须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房贷等;最后,职工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合同等。

青岛市公积金提取额度

1、一年。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是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

2、公积金提取额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青岛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5、当地的政策规定。青岛,山东省地级市,国家***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简称青,旧称“胶澳”,别称“琴岛”、“岛城”。青岛是沿海重要中心城市,青岛住房公积金只能提700是当地的政策规定。

6、法律分析:青岛公积金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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