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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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 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1?
  3. 2021年沈阳养老保险基数?

2021年沈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事宜的通知: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二、参与基数调整的人员范围

  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需缴纳差额,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1?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二、参与基数调整的人员范围

  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需缴纳差额,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2021年沈阳养老保险基数?

1.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284元的,重新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284元计算确定补缴差额;原缴费基数已按最高15714元申报的,重新按最高缴费基数标准17127元确定计算补缴差额。

  2.对于1-10月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143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金额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后,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缴费单位已按下限标准3143元完成11月份缴费,并记实个人账户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核定1-11月个人账户补缴金额。

  缴费单位可于11月27日起登录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查询到个人应补缴差额,缴费单位以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并申报应补缴统筹部分金额。补缴费款到账后,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按核定记实个人账户,无需单位报盘。

  3.对于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15714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需补缴差额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缴费到账后向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报盘做实个人账户。

  4.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沈阳市三险统一报盘有关文件规定,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缴费单位需自行计算自2021年5月起应补缴差额,在补缴养老保险时一并通过电子税务局“补缴往期申报”模块申报补缴差额。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辽宁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2021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80元(月计发基数为6340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360元(月计发基数为753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6456元(月计发基数为8038元)。已按上年计发基数为当年退休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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